宠物狗会被吃掉吗?
其实,中国古代就有吃狗肉的习惯。先秦时期就有“鹿裘酒食,豚肩斗酒,遇犬则伏,以水效信”的说法。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身穿鹿皮衣服,饮用美酒,猪肩肉和量筒一起倒入杯中,遇到狗便低下头,以水浇地,表示像狗一样生活。这在以前,食狗肉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直到唐朝,韩愈因为吃了狗肉而被贬为潮州刺史后,才彻底确立了吃狗肉在士大夫阶层的不合法性。但是,对农人来说,吃狗肉一直是很好的补品。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称:“狗肉补五脏,益气血,暖腰膝,起阳道。”中医还认为,狗肉可以为人体补益气血,温肾壮阳,增强体质。
但到现代,因为很多文明人加入了吃狗肉的行列,才使得吃狗肉变得有些“不文明”。
我们日常生活中,吃的狗肉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一般而言,分为两种:一是饲养的肉狗,二是流浪狗。人们饲养的肉狗,在喂养3个月后,体重达到40公斤左右时就可以被杀了。而流浪狗都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因为很多市民乐意喂些剩饭剩菜给这些流浪狗吃,使它们慢慢成了野性不足,容易被人驯服,加上城市里面很少发生大型事故,所以,常被拿来炖汤给患者喝。
不过,因为食用养殖狗肉容易使得体内生长激素过高,造成机体紊乱而致病;而食用流浪狗肉则容易感染疾病。所以,还是尽量不食狗肉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