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牧可以打么?
“你打它干嘛?”听到打狗,爱狗人士往往会很好奇。
“这狗太贱了,咬了我叔叔的腿,还冲我吠。”
“那你应该报警抓它啊。”
……
在这类爱狗人士的眼中,只有狗是平等的,甚至是高于人类的。至于平等之上的道德底线,似乎是没有的。
而对于打狗,更有一些不明就里的市民,会觉得是爱狗人士为保护狗而进行的“社会暴力行为”,甚至会是“集体打狗”事件。
但其实有理性的人都知道,动物法的理念就包含动物权和人权平等的基石之上,即凡对动物的不法行为,都可被认为是侵犯人权的犯罪。
所以,打狗并不违法。只是社会不良风气使一些人养成了对动物过分友善反而失去了对人最基本的尊重。
甚至有不少人在养狗时,并没有对狗尽到应尽的责任,反而让这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其实社会上也有不少对流浪狗爱护的人士,他们往往会通过政府部门的许可,开展狗的绝育计划。并且对流浪狗加以饲养,在得到有关部门发放的地雷牌和防疫牌。这既为管理带来了方便,也为社会安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为其他爱狗人士树立了榜样。
同时民间也有很多组织在自发地救助流浪狗,但这些人往往并不能得到全社会广泛的支持。
而德牧可以打么?
打狗是失格的,不对的,但有错必罚,合理制裁,事后收容,是合理也是法治的,虽然不合情。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虐待动物的定罪相关问题存在空白,但在相关案例中,法官均以虐待罪论处。而《动物园规定》中对虐待行为有限定,只有行为致使动物丧生、重伤或者饥饿、疾病,造成动物死亡或者严重损伤的,才构成犯罪。打狗似乎难以入刑,但是在很多人眼里,打狗也是一种虐待动物的行为,甚至是对生命的蔑视和践踏。
对于流浪狗,很多人都有怜爱的情怀,事实上,很多流浪狗都是被人所抛弃而成为流浪狗的,它们已经毫无益处存在于这个社会,只能让人厌恶,如果一旦有一个导火索,就会爆炸,伤害他人,伤害自己。
因为它们也是一条生命,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虽然我们知道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
可是养条狗就和养孩子一样,会有很多琐碎的烦恼,有些人并没有把狗当成朋友、家人来看待,只是一时的兴起,可是谁又能真正关心一条生命的活着?
如果任由这些流浪狗四处奔跑,会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危害——它会偷食,会带来鼠症,会传播跳蚤、狂犬病等各种疾病,给人类带来威胁,并且,有些流浪狗会伤害人。
人类虽然比其他动物更强大,可是我们终究也是动物。我们的大脑反应速度很快,我们发明了枪,可是我们也明白,我们终究都是一样会流血会疼痛动物。